一、修订文件的背景和依据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幼儿园科学评价导向。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出台《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对幼儿园办学提出系列规范要求。2022年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明确提出“完善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切实扭转不科学的评估导向。完善评估内容,突出评估重点,改进评估方式,切实扭转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倾向”。2024年,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2024年修订)》(桂教规范〔2024〕1号),中共钦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钦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钦发〔2020〕16号)。为优化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体系,进一步促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修订钦州市示范幼儿园实施细则和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
二、修订文件的目的
一是引导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打造优质学前教育品牌;二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示范园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城乡幼儿园协同发展;三是实行动态管理,避免“一评定终身”,激励幼儿园持续进步。
三、主要内容
(一)《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内容
《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包括评估对象、申报资格和评估认定标准、基本程序、钦州市示范幼儿园的责任、钦州市示范幼儿园的管理、实施时间六大块内容。确定了评估对象是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民办幼儿园;明确了申报资格和评估认定标准;确定了钦州市示范幼儿园需经创建、自评、申报、评估、整改、确认等六个阶段;确定了钦州市示范幼儿园的责任;确定了钦州市示范幼儿园的管理;确定了新修订的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实施细则和标准实施时间。
(二)《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2024年修订)》内容
《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2024年修订)》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61个,一级指标包括园务管理、空间设施、队伍建设、安全卫生、保育教育等5个方面内容。在园务管理方面,围绕“党建工作、规划发展、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经费管理、资源管理、班额规模、管理成效”提出8个关键指标和“党的领导、党组织建设”等16个考查要点;在空间设施方面,围绕“园舍建筑、设施设备、规划运用”提出3项关键指标和“园舍环境、户外空间”等10个考查要点;在队伍建设方面,围绕“师德行为、人员配备、队伍素质、专业发展、激励机制”提出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