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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享受加分降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2025-06-13 16:34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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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5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享受加分、降分政策资格的审核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激励扶助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7〕28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委、侨务办公室<关于照顾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的请示>的通知》﹙钦政办〔1995〕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桂军政〔2023〕5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钦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桂军政〔2024〕142号)及《钦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钦招考委办〔2025〕1 号)文件精神,符合户籍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夫妻均为农村居民,并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采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20分的形式落实,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20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以市委统战部出具证明为准)以总分加10分录取,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10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考生,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及有关标准实施录取。

   经钦州市招生考试院会同市委统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及钦州军分区等职能部门的审核,蔡业洲等305名考生符合享受2025中考分政策资格的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日期结束前将反馈信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送达市招生考试院,地址:钦州市新兴街26号(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5000),举报电话:28344012868276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2025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汇总

 2.2025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享受降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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