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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教育局成文日期:2024年01月12日
标  题: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教安信〔2024〕2号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

2024-01-12 15:41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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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增强社会面冬春季节火灾防控能力,扎实开展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市教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部署开展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310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线上学习活动。各学校要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及家长转发完成“钦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寒假消防作业(见附件1)。引导家长陪同孩子通过中国消防“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在线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见附件2)。

(二)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行动。一是学校要利用寒假期间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学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定人定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教职工是否掌握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提倡各学生家庭开展一次“家庭火灾隐患大扫除”活动(清阳台可燃物、清楼道障碍物、清厨房可燃物),由孩子带动家长,清理家中阳台、楼道、厨房的火灾隐患。

(三)开展“走进消防救援站”主题实践活动。各消防救援大队和各学校应联合谋划部署寒假“走进消防救援站”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消防救援站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消防员工作生活情况、实操实训逃生自救技能。各开放消防救援站应设计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群体的参观方案,接待学生群体来站学习体验。

(四)开展“我眼中的火焰蓝”故事讲述活动。消防救援大队、各学校要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积极参与“我眼中的火焰蓝”故事讲述活动,故事内容要与消防救援队伍或消防安全相关,故事时长不超过8分钟,录制成视频上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将评选出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并在“钦州消防”公众号进行展示。同时将优秀讲述者吸纳为消防宣讲团成员,通过学生视角讲述消防好故事和消防安全常识,参与录制钦州消防和钦州新闻传媒中心联合制作的“大小主播说节气”、“古今消防说”等系列节目。(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项活动是今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重要途径。各县(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要紧密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将寒假期间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作为强化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举措,精心谋划、联合组织、营造声势。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县(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要依托此次行动,持续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读本、课时、师资、场地“五落实”,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         关艳华:0777-2868616

                   箱:sjyjawb@163.com

市消防救援支队  蓉:0777-2367715

                   箱:3510026732@qq.com

附件:1寒假消防作业答题步骤

      2中国消防全民消防学习平台注册和学习流程

    3“我眼中的火焰蓝”故事讲述活动汇总表

                           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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