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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09 00:00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师生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负责人为成员的钦州市市直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科室(二层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实施方案的监督检查和落实,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目前有兼职人员数2人。制定《钦州市市直教育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条例》、《办法》的学习宣传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市直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整体水平。

二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钦州教育信息网,增加网站栏目、加强网站信息常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了办事指南、规划计划、人事信息,教育督导、纪检监察等栏目。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建立了钦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钦州教育),钦州市教育局微博平台,充分发挥其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利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主动发布信息80条,不断拓宽征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覆盖率。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学校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网络在教育办公、教育教学的应用。随着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形成了包括政府网站、教育教育网、微信平台等多层次信息公开体系,凸现政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服务化。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作为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招生、财务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其中,招生类信息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情况,中、高考加分情况公示,普高自主招生办法、录取情况等;财务类信息包括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安排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115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信息845条,市教育信息网700条。同时,继续加大向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的力度,全年共报35条,涉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试招生、职业教育、资助项目等方面。继续通过“政务家族群”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联系与沟通。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较2015年有大幅提升,政务信息质量得到了有效加强。坚持定期统计并通报各学校信息报送工作情况,有效提高了政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

(一)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按规定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部门2016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5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52条,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8条,其他财政信息25条。

(二)做好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继续实施“阳光招生”,通过电视台、报纸、钦州教育信息网、学校公开栏公示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片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各项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招生行为。及时印发并公开《钦州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钦州市区2016年初中招生实施办法》、《关于公布2016年普通高中新生录取条件的通知》等,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各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招收新生并进行网上公示。对群众关注的相关的招生考试问题通过教育信息网、钦州日报等媒体及时进行公布、解释,确保了招生工作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76条,在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中小学招生信息8条。

(三)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印发并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等,及时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方案、面试通知、资格审查、拟聘人员信息等;及时发布中小学职称评审通知及结果信息;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认定通过名单和不予认定情况;对教师职称评聘、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教师调动等各类信息,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

(四)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及时在教育门户网站公开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审批流程等,既保证各科室能够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职责、依法用权,提高办事效率,又接受社会和师生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五)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教育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如今年出台的《北部湾经济区教育合作交流改革钦州市实施方案》、《钦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6年钦州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等,能及时通过钦州日报、钦州教育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做好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市教育政策了解和理解,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的教育工作信息准确传播。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接到过依申请公开诉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尚未对此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本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舆情研判和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整体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贯彻落实《公开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和机制建设,以公开促监督,以服务促满意,提升教育工作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主要是 “服务一个中心”,“抓好两项公开”,“依托三条渠道”,“推进四项内容”。

“服务一个中心”就是服务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于首府教育综合领域改革,加大教育重点领域公开,提升钦州教育满意度。

“抓好两项公开”就是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公开条例》的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在规定渠道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处理并做好信息审查和协调处理、工作跟进等,保证申请人和机关的合法权益。

“依托三条渠道”就是抓好公开渠道建设,主要依托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一中心两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重视运用媒体,统筹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布,加强教育政策解读。

“推进四项内容”就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集社会热点,服务教育民生,深入推进教育政策解读信息、教育资助信息、中小学招生信息和财政信息的公开,着力提高教育公平。做好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明确权力运行的各个步骤、环节、工作要求、具体承办机构、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确保权力清单全面、真实、合法。

钦州市市教育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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