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钦及市直属各大中专院校,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学、幼儿园:
2022年国庆节假期临近,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为做好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假期安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党的二十大召开是全国全党的大事,保持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十分重要。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将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我局9月26日组织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紧绷安全之弦,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将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事件等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贯彻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将安全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要在国庆假期前,集中开展一次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校园欺凌、防人身伤害、防暴恐、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醒。认真上好假前最后一节安全教育课。尤其是要狠抓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结合现实案例做好警示教育,放假前要组织学生再认真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三、加强家校联系,促进联合监管
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提高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通过家访、电访、致家长一封信、微信、QQ等方式督促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假期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督促提醒家长密切关注孩子行踪,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等地方游泳或玩水;加强对家庭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严禁孩子私自骑摩托车、电动车外出玩耍,教育孩子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速车辆,教育孩子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及食品卫生等安全,坚决遏制溺水、交通等事故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各类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项目征地、土地侵占、住房建设、铺面出租、劳资纠纷、教职工待遇、校园欺凌、学生意外伤亡、原民办代课教师等方面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梳理排查,加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密切关注相关人员及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和异常行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研究化解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和赴邕进京集体上访。同时加强学校建筑物、施工场地、教学及辅助设施、电气设备、饭堂及危化品等的安全管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做好警示,拉好警戒线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加强校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要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 29315—2022),继续摸排校园安全防范建设的缺口和漏洞,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从严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确保“4个100%”动态达标。要结合疫情防控,加大校门口管控力度,严把校门关。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查验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六、加强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假期
要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及钦州市有关国庆假期安排和要求,妥善安排国庆假期,确保师生快乐过节。倡导师生员工国庆假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钦、非必要不前往边境 8 县(市、区),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和已有本土社会面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确需跨市出行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学校)办理报备(审批)手续,并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
七、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要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手机要随身携带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重大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不能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信息,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切实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避免久拖不决造成群体性事件或网络舆情事件。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安信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欧兆成,2868616,电子邮箱:sjyja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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