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州市教育局印发了《2025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实施办法》),为便于市民群众和广大学生家长了解情况,现就《高中招生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目的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43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普通高中办学实际,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确保完成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任务,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学行为,加快促进高中教育发展,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文件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快促进高中教育发展。
二、文件解读
(一)招生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班)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
(二)填报志愿时间、要求
1.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民族班):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于7月12—13日2天之内在网上报名。
(1)特长生
①报读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的特长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特长生志愿时,可供选择的栏目有“特长报读学校”(仅限一个报读志愿)。考生所填报的特长志愿,必须与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复试项目和志愿学校招生项目一致。
②灵山县、浦北县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由灵山、浦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定向生和统招生
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定向生和统招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进行报名。考生填写报读志愿时,可供选择的栏目有“定向报读学校”(仅限一个报读志愿)和“统招报读学校”(分“报读学校1”“报读学校2”“报读学校3”“报读学校4”四个平行报读志愿)。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定向报读学校和统招报读学校志愿。
(3)广西民族高中、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灵山中学少数民族班
①广西民族高中:不单列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统招生志愿中填报,在统招生志愿中同批次同步录取。
②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灵山中学少数民族班:不单列志愿,在统招生志愿中同批次同步录取。
符合相应类别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民族班)志愿或单独填报其中一个类别志愿,具体报读志愿由考生在家长指导下自主填报。
2.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综合高中班。
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及综合高中班的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于7月18—19日2天之内在网上报名。未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各批次志愿。
(1)特长生
①报读市直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市十三中、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钦州港区中学的特长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进行报名,考生填写特长生报读志愿时,可供选择的栏目有“特长报读学校”(仅限一个报读志愿)。
②县(区)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统招生和综合高中班
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统招生的考生,填写报读志愿时,可供选择的志愿有“报读学校1”“报读学校2”“报读学校3”“报读学校4”“报读学校5”五个平行报读志愿。
符合相应类别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统招生志愿、综合高中班或单独填报其中一个类别志愿,具体报读志愿由考生在家长指导下自主填报。
(三)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事项
1.项目
特长生测试项目分为体育类、艺术类及科技类等。含篮球、足球、田径、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美术、书法、机器人、航模、科技发明、科学DV、青少年信息学、电脑编程制作、无线电测向、数学建模等。具体项目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确定后报市教育局审批,特长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学校的某一项目参加统一测试。
2.报名时间
报读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在6月27—28日直接到意向报读学校报名,填写《2025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初试报名审批表》。6月29日,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组织已报名考生进行特长项目测试,初试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复试。特长复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进行。具体方案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报读县(区)属普通高中特长生报名招收办法由招生学校所属教育局制定。
(四)录取顺序
高中招生录取顺序:按特长生、定向生、统招生(民族班、综合高中班)的顺序进行录取与审批。
示范性普通高中先进行特长生的录取,再进行定向生、统招生(民族班)录取;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再进行统招生(综合高中班)录取,确保一个考生只能够被一个批次、一所学校录取。
(五)录取办法
1.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
2.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
3.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4.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三、热点问题解答
问:钦州市户口,在外地读初中,可以回钦州市报读高中吗?
答:根据“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如果钦州市户口的外地初中毕业生想要回钦州报读高中的,需要在钦州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否则不能报读我市普通高中。外市考生可在中考地就读普通高中,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再向户籍地有学位的普通高中学校申请转学。
问:要在哪里填报志愿?
答:通过钦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inzhou.gov.cn/),登录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弹出窗口输入准考证号、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后填报志愿。
问:什么是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与普通高中有什么区别?
答:综合高中班是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贯通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区别为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是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内办学,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在招生管理、学籍管理和收费管理方面等与普通高中基本一致。
问:哪些学校有综合高中班?报读条件是什么?
答:2025年钦州市开展试点综合高中班的学校有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钦州市卫生学校、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广西钦州商贸学校、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报读综合高中班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C等级及以上,实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达到C等级及以上。
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高中招生的相关信息?
学生及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高中招生的相关信息:
(1)拨打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77-2880977。
(2)通过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inzhou.gov.cn/)查阅。
(3)通过“钦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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