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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6-03-06 15:35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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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推行“学校自主定款、市场开放供应、学生自愿购买”的校服管理新模式。现将《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6日-1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xqzzbk@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校服管理意见反馈+单位/姓名)。联系人及电话:陈小霞,0777-2820331。

     

                               钦州市教育局

                                                     202636


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推行“学校自主定款、市场开放供应、学生自愿购买”的校服管理新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规范管理、阳光透明、保障质量、减轻负担为原则,转变校服管理方式,打破市场垄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构建政府引导、学校主导、市场运作、家长监督、部门协同的校服管理新格局。

(二)具体目标

1.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各学校校服款式确定过程严格遵循民主、公开、规范的原则。

2.开放市场竞争具备一定资质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均可依法依规开展校服生产销售活动,通过产销主体多元化,构建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3.保障质量安全校服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学生穿着安全。

4.维护自愿原则学生及家长根据自身需求,自主、自愿、多渠道购买校服,学校不得统一组织征订和代收费。

5.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市场充分竞争,促进校服价格合理、质量提升、服务优化,切实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重点内容

(一)学校自主确定款式

市级层面不统一规定校服款式,尊重各学校的文化和特色,由学校依法依规自主确定。各学校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6号)及我市相关细则,履行规范流程确定校服款式。流程包括:

1.民主决策学生统一着装方案、款式确定项须纳入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范围,并形成会议纪要。

2.意向征集学生统一着装方案必须征得全校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

3.成立选用组织组建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得低于80%。

4.款式确定款式可用学校原选用款式,也可重新设计新款,需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如投票、评选)确定本校各学段校服款式(包括夏装、春秋装、冬装等)。款式应遵循“朴素、大方、美观、实用”原则,一旦确定 ,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至少6年才能更换款式,减少家长重复支出和资源浪费。

5.信息公开与备案将最终确定的校服款式(包括款式图、颜色、面料基本要求等)以及学校标志(logo)(包括标准图形、色号或CMYK值、最小使用尺寸等)、缝制工艺要求(校徽等标志缝制在校服上左胸口袋上方;建议尺寸不超过5厘米,可缝制或烫印,确保清晰、美观、耐用;缝制端正、牢固,无色差、无线头。)通过学校官网公众号)、公示栏、官方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及时向同级教育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6.过渡安排。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实行校服市场开放供应学生根据个人需求自愿购买全市自愿实施统一着装的中小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开始选用学校公布的新款校服;非起始年级学生可继续穿着或购买原有款式校服,也可自愿选购新款校服。自《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之日起,凡校服采购合同到期的学校,不得再续签或重新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尚未到期的学校,应与供应商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协商不成的可继续履行至期满,期满后须严格按照《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二)全面开放市场供应

凡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服装企业,均可根据学校公开发布的校服款式学校标识和技术标准自主开展生产和销售。对意向企业设置准入条件,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应在开展校服生产经营活动前,向所在地教育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备案申请。经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审核备案擅自生产、销售带有学校标识校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1.意向企业资质条件

市场准入与资质: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服装生产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拥有固定的生产场所、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经销商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固定经营场所及良好的市场信誉记录,具有稳定的进货渠道,货源企业具备生产企业应具备的资质,生产销售的校服必须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标识内容需符合相关标准。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产品质量与标准:产品必须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财务状况与信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公平竞争与售后:不得实施商业贿赂;承诺提供便捷的退换货、补购及调换尺码等售后服务

2.意向企业备案流程

备案程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布企业准入报名公告后,意向生产企业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批同意后,统一向社会公开准入生产企业名单。意向经销商向所在地市级教育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报名材料,供货企业需为准入生产企业,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经销商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开

备案内容:生产企业备案内容应包括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厂房及设备照片、资质证明文件(生产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证明)信用记录、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法定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经销商备案信息应包括企业名称、资质证明文件(经营许可证明)信用记录、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法定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校服进货渠道信息(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实体销售网点(含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时间等信息)、线上销售渠道(如淘宝店铺、京东店铺、抖音直播间、微信小程序等)、产品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成衣质量检测合格证明(进货后补交)等。(具体详见准入报名表)

备案更新备案信息有变动或补充的,要及时向教育、市场管理部门备案更新、补充备案材料。

3.企业管理保障机制

1)实行企业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

建立健全校服生产企业与经销商名录档案,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对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达标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启动市场退出机制,取消其校服生产经营资格。

2)规范生产流通与销售网点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校服生产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企业出厂及销售的校服,须提供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经销商设立的校服销售网点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明确标识、明码标价,保持环境整洁,严禁设置流动摊位或临时摊点。

3)规范企业生产和销售管理

生产、销售企业须按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校服款式及学校标识、制作要求生产和销售符合要求的校服。未通过管理部门备案,或擅自生产和销售学校未公布的校服款式及学校标识的校服,涉嫌侵犯学校权利,将追究侵权责任。

(三)学生自愿自主购买

校服由学生家长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时间、地点商家自愿购买。学生也可以自行按公布的校服款式及标识制作校服。

各级管理部门及学校不组织订购、采购校服活动,不指定校服供应企业。学校或相关组委会含选用组织、家委会、班委会等不得组织统一征订校服、代收校服费用、代购校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得将校服穿着情况与班级、学生评价挂钩。教师、家长不得以任何方式代购或指定供货地点。

校服费用由学生家自行承担。对特殊困难学生学校尽量采取多种措施实施校服费用减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各级管理部门及学校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校服市场环境,严禁任何形式的“定点”“定商标”或变相指定生产企业、经销商行为。

教育部门负责校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导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开展校服款式确定工作;制定完善本地校服管理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回应社会关切。严肃查处学校统一征订、代购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指定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服生产、流通环节全链条质量监管。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第一时间通报同级教育部门。严禁企业生产或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三无”校服,对质量抽检不合格、以次充好、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查处并公布违法经营者名单。强化对校服价格的监测与引导,必要时可实行最高限价管理,防止价格虚高或垄断定价;鼓励企业明码标价,主动公开成本构成,提升价格透明度;严肃查处指定生产企业、指定经销商等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开放的市场秩序。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校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权力寻租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构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在校服市场开放的背景下,相关各方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经销商应在合同明确载明校服产品须符合的国家质量标准,使其成为企业生产供货监管部门执法监督的硬性依据。

1.强化质量抽检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上销售的校服进行联合质量抽检,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校服生产企业必须对其产品进行出厂检验,销售商应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销售的校服质量合格、标识齐全。

3.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建立校服供货企业“红黑榜”或信用评价制度。对质量抽检连续合格、信誉良好的企业予以宣传;对抽检不合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并予以公示。

(三)营造良好的校服市场环境

1.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媒体、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家长和社会宣传解读新政策,明确各方权责,争取理解和支持。

2.促进供需便利。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各县(区)合理布局销售网点,确保校服供应充足、便捷。鼓励校服销售渠道多元化鼓励企业通过实体专卖店、大型商场专柜、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多种渠道销售校服,方便家长和学生购买。

3.畅通投诉渠道市、县(区)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或网址、邮箱,及时处理群众关于校服质量、价格、违规行为等方面的投诉。

4.推广成功经验总结推广我市自主定款、开放市场、自愿购买”试点学校的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3月)。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审定《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

二)学校定款阶段2026年4月)。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后,各学校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完成新校服款式的确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加强过程指导与监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市场准备阶段2026年4月)。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面向社会开放准入报名流程,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序完成生产备货及销售网点布局,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四)试点施行阶段2026年4月-12月在市直学校先行试点,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方案试行。通过一年的实践探索,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完善实施方案,为全市推广奠定基础。

五)全面实施阶段2027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推行新方案。学生家长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市场自主购买校服。

六)常态监管阶段2026年4月起)。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预期成效

通过实施本方案,预期实现以下转变

一)管理方式转变“学校统一采购”转变为“学校定标准、市场供产品、家长自主选”。

二)市场环境转变“相对封闭、竞争不足”转变为“全面开放、充分竞争”。

三)治理效果转变有效防范校服采购中的廉政风险,从根本上解决“种类多、价格高、质量差”的突出问题,实现“学生舒心、学校省心、家长放心”的目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市级原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附件:1.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生产企业准入报名备案表

      2.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经销商准入报名备案表

     

附件1

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生产企业准入报名备案表

序号

填报项目

填报内容/说明

1

生产企业名称

填写全称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18位代码


一、基础资质


3

生产地址

填写详细地址

4

法定代表人

填写姓名

5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填写手机号码

6

企业联系人

填具体经办人姓名

7

联系人联系方式

填写手机号码

8

服装生产资质证明

提供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9

质量管理体系证明

提供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生产经营能力


10

厂房及设备照片

提供照片图片

11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填写人数

12

年生产能力(套/件)

填写预估年产量


三、财务状况与信用


13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年份

14

纳税证明

提供最近一期纳税证明所属期

15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否(提供相关证明)

16

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否(提供信用记录证明)

17

信用记录证明

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四、产品与标准


18

执行标准

承诺执行标准:¨GB/T 31888¨GB 18401

¨GB 31701;如企业标准高于国标,请附上。


五、售后服务承诺


19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

提供退换货、补购、调换尺码等服务承诺书。


六、备案信息确认


20

申请日期

               

21

企业盖章


备注: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2

钦州市中小学校服经销商准入报名备案表

序号

填报项目

填报内容/说明

1

经销商名称

填写全称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18位代码


一、基础资质


3

经营地址

填写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4

法定代表人

填写姓名

5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填写手机号码

6

企业联系人

填写具体经办人姓名

7

联系人联系方式

填写手机号码

8

经营许可证明

提供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财务状况与信用


9

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年份

10

纳税证明

提供最近一期纳税证明所属期

11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否(提供相关证明)

12

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否(提供信用记录证明)

13

信用记录证明

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三、上游供应链信息


14

货源企业(供货商)名称

填写生产企业全称

15

货源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填写18位代码

16

货源企业是否为准入生产企业

¨¨

17

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证明复印件


四、销售渠道信息


18

实体销售网点


19

实体店地址1

填写详细地址

20

联系人

实体店负责人姓名

21

联系电话

实体店电话

22

营业时间

(如:9:00-21:00)

23

实体店地址2

如有多个网点,可依次续填

24

线上销售渠道


25

平台名称

如:淘宝、京东、抖音、微信小程序等

26

店铺名称

填写具体店铺名

27

店铺链接/账号

填写网址或抖音号等


五、产品质量与售后


28

产品质量承诺

提供销售产品符合GB/T 31888等标准承诺

29

售后服务承诺

提供退换货、补购、调换尺码等服务承诺

30

成衣质量检测合格证明

承诺在进货后补交


六、备案信息确认


31

申请日期

                       

32

企业盖章


备注: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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