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关于领取2025年4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公告

2025-06-03 12:05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钦州市语委办于2025年4月12日—13日组织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请参加该次测试的考生于202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周一至周六9∶00至17∶00)凭个人准考证到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59号邮政营业厅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考生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需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和代领者个人身份证原件。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逾期邮政营业厅则不再继续保管证书。

如需要邮寄证书的考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致电邮政营业厅咨询邮寄业务(0777—2856998)。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第八章登记证书第二十八条“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具体查询方法: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栏下,点击“添加证照”,系统将会自动将您以往取得的证书列出,选择添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即可。



考生可持续关注“钦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获取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新通知。

市语委办咨询电话:0777—2814411。

邮政营业厅咨询电话:0777—285699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