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30日 |
| 标 题: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钦州市示范幼儿园复评验收结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教基教〔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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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全市各民办幼儿园:
按照《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钦州市示范幼儿园复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钦教基教〔2023〕175号)要求,我局组织评估专家组于2023年12月7、8日对各县(区)19所幼儿园进行复评验收。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及公示期间无异议,认定灵山县烟墩镇中心幼儿园等19所幼儿园通过复评验收,确认为2023年钦州市示范幼儿园(名单见附件)。已通过复评验收的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要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等要求,根据评估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整改,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管理,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钦州市示范幼儿园的支持与指导,充分发挥钦州市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带动薄弱幼儿园提升管理水平,推动钦州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健康发展。
钦州市示范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将于评估结束期满3年后,组织复查评估,重点对专家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及近三年幼儿园内涵发展情况进行复核。对未按照评估要求进行整改,达不到钦州市示范幼儿园标准要求的,将取消其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资格。
附件:2023年钦州市示范幼儿园名单
钦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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