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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钦州市教育局成文日期:2023年07月31日
标  题: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教办〔2023〕35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3-07-31 18:30     来源:钦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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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教育局,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市直各中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312,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通知》规定的范围。

、报送要求

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一套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具体按《通知》要求。本次课题结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线下报送并行的形式未参加网上申请的课题负责人不得进行线下报送。

(一)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网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信息系统(http://https--ghkt--gxeduyun--edu--cn-68caa35a2c.zipv6.gxzf.gov.cn/,以下简称“课题管理系统”)是本次结题申请的唯一官方网络平台。

2.网上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见《通知》。课题管理系统于2023年8月28日10:00后开放,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务必在10月17日中午下班前完成网上申请流程,确保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有时间完成材料审核工作。

(二)线下报送

1.线下报送程序

各县区单位(学校)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并将申报材料、《课题结题汇总表》(具体见《通知》)纸质版及《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县区教研室,然后由县区教研室将本县区申报材料和《课题结题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提交至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将《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市直各学校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后,以学校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和《课题结题汇总表》(具体见《通知》)纸质版直接提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线下报送,亦不返还已收到的材料。

2.线下报送时间及地址

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内容,要与网上申请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中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北楼407室,邮编:535000;收件人:凌莉莉,龙先东,电话:0777-2812661; 电子信箱:qzghb2019@163.com。

三、其他事宜

(一)研究周期未满一年的课题,原则上不受理结题。凡被终止或者撤项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

(二)第一次结题鉴定等级为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的集中受理结题申请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结题鉴定仍为不合格者,终止课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第二次鉴定权利,终止课题。

(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完成结题鉴定后,鉴定等级将统一发文公布。各课题负责人可自行登录课题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课题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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