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钦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31日 |
标 题: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钦教办〔2023〕3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
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市直各中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通知》规定的范围。
二、报送要求
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一套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具体按《通知》要求。本次课题结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线下报送并行的形式,未参加网上申请的课题负责人不得进行线下报送。
(一)网上申请
1.网上申请网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信息系统(http://https--ghkt--gxeduyun--edu--cn-68caa35a2c.zipv6.gxzf.gov.cn/,以下简称“课题管理系统”)是本次结题申请的唯一官方网络平台。
2.网上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见《通知》。课题管理系统于2023年8月28日10:00后开放,申请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务必在10月17日中午下班前完成网上申请流程,确保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有时间完成材料审核工作。
(二)线下报送
1.线下报送程序
各县区单位(学校)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并将申报材料、《课题结题汇总表》(具体见《通知》)纸质版及《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县区教研室,然后由县区教研室将本县区申报材料和《课题结题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提交至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将《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市直各学校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后,以学校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和《课题结题汇总表》(具体见《通知》)纸质版直接提交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线下报送,亦不返还已收到的材料。
2.线下报送时间及地址
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内容,要与网上申请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中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北楼407室,邮编:535000;收件人:凌莉莉,龙先东,电话:0777-2812661; 电子信箱:qzghb2019@163.com。
三、其他事宜
(一)研究周期未满一年的课题,原则上不受理结题。凡被终止或者撤项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
(二)第一次结题鉴定等级为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的集中受理结题申请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结题鉴定仍为不合格者,终止课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第二次鉴定权利,终止课题。
(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完成结题鉴定后,鉴定等级将统一发文公布。各课题负责人可自行登录课题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课题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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