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钦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4日 |
| 标 题: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钦州市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教办〔2023〕1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6号)等精神,为确保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现将《钦州市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工作要点》精神,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写好新时代学生资助“奋进之笔”。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诚信、感恩和担当、励志教育为目标,“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为主题,全面贯彻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提高资助政策知晓率,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获得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我市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市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谭乃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邓云峰 灵山县教育局局长
陈基亮 浦北县教育局局长
黄 建 钦南区教育局局长
贺 艺 钦北区教育局局长
韦东文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教育
岗主管
成 员:黄本芸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刘世伟 北部湾职校校长
周小玲 市卫生学校校长
陈静兴 市一中校长
陈创兵 市二中校长
周运雄 市三中校长
王 阅 市四中校长
韦福发 市五中校长
莫怡发 市六中校长
唐世宇 市八中副校长
李禄全 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校长
庞子权 市十三中校长
马忠红 市一幼园长
吴小静 市二幼副园长
陆 玲 市实幼园长
王海婷 市高新幼儿园园长
农艳辉 市十六幼副园长
方 怡 钦州幼专附属幼儿园副园长
姚国良 灵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钟 辉 浦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韦大生 钦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梁钦生 钦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
符贤光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本芸同志兼任,负责本次政策宣传活动的协调、指导、督查等日常工作。
三、活动主题
“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
四、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5日—5月31日。
五、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段学校。
六、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市教育局负责提供《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电子版,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印制成册,免费发放给市直高中学校在校生、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初中九年级在校生。各县(区)各阶段在校学生所需资助政策宣传册,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和本县(区)实际进行印制发放。
(二)张贴资助宣传海报。按照桂教资助〔2023〕6号文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印制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在相应学校校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初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同时,市教育局负责印制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在全市幼儿园按每园1套进行张贴;印制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在全市各行政村按每村一套张贴。
(三)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征文活动,并从中选送优秀征文参加自治区评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展“我为资助代言”系列活动。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国家奖学金典型人物优秀事迹巡回报告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印制“三封信”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各学校分别编印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或其家长的“三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申请和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三封信”模版内容另行通知。
(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效宣传。今年是广西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十五周年,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在5-8月期间自行设计和制作2-3块宣传展板在学校和办理助学贷款场所进行集中展示,生动美观展示本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举措、成效和亮点或贷款学生励志典型人物事迹等。
(七)开展国家资助政策“三进三访”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教育帮扶计划,开展“进校访师生、进村访群众、进户访家长”的“三进三访”活动,同时市教育局及县区教育局联合开展资助政策下乡宣传活动,扩大资助政策宣传覆盖面。深入了解贫困家庭的教育需求,了解师生、群众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满意度,特别要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送达每个准大学生和每个贫困家庭,使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边缘化、不留死角,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除上述活动外,各县(区)、各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当地校园网络、专题报告、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我市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及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县(区)、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开展活动,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重视人文关怀,确保资助育人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利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有利时机,推动学校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为受奖助学生搭建培根铸魂、启智增慧、成长成才平台,将思想引领、人文关怀、情感共鸣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常态化做好防范电信诈骗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骗意识。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