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钦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03日 |
标 题:钦州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自治区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钦教职成〔2023〕1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7日 |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自治区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2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认真做好实验区建设任务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报至市教育局,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xzspk5920@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成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黄嘉明,0777-2835920;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1号钦州市教育局A110室。
钦教职成〔2023〕13号附件:桂教办〔2023〕245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批自治区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钦教职成〔2023〕13号附件:桂教办〔2023〕245号附件1、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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