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钦州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5日 |
标 题: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钦教安信〔2023〕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6日 |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国家安全教育质量,提升教师授课水平,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5月。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三、内容要求
(一)教学内容。从《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教材〔2020〕5号)中规定的内容选择。
(二)教学环节。教学过程中使用的课件要积极健康向上,传达社会正能量,符合国家安全教育要求。课程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不同的方式融入国家安全教育的核心理念。教学过程要突出“趣”“活”“实”,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应用要精巧,师生之间的互动要精诚,确实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三)教学效果。教学要突出效果,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教师在教学中可从整体上突出精彩的授课面貌,也可从具体的教学环节中突出精彩的授课面貌,比如教学课题设计、课堂形态创新、教学方法选用、课堂气氛营造等。
四、其他事项
(一)选送作品形式。提供15-45分钟教师课堂教学现场录像,统一以存储U盘形式报送,并附《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作品汇总表》(见附件),指导教师1-2人。
(二)作品选送数量。请各县(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作品进行审核,择优选送不超过14件作品参加评选(小学、初中阶段各4件,幼儿园、高中阶段各3件),其中每个学段同一个主题限报2件。市直学校每所学校报送1件。
(三)奖项设置。我局将对所有报送的作品进行评选,按学段作品总的数量分别设置一等奖(12%)、二等奖 (18%)、三等奖(25%)、优秀作品若干。对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发放荣誉证书。对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的优秀作品报自治区教育厅参加全区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评选。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参评作品送至市教育局安信科。联系人及电话:欧兆成,2868616。
附件: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作品汇总表
附件
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作品汇总表
县(区)/市直学校 |
学校名称 |
授课教师 |
指导教师 |
作品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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