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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建设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桂教办〔2022〕1032号)精神,我市组织了首批钦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学校推送、县(区)教育局初评、市级专家组评审等程序,我局拟推荐于海娇、李达通、黎柠宁、莫蕙萃、苏樱樱、周雪彬共6名教师参加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遴选,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送至我局基础教育科,送达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1号,联系电话:0777-2826620。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拟推荐名单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首批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名师
工作室拟推荐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工作室主持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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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
于海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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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钦州市外国语学校 |
李达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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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钦州市第一中学 |
黎柠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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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钦州市第二中学 |
莫蕙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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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钦州市第四中学 |
苏樱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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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钦州市灵山县灵山中学 |
周雪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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