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局机关(中心)相关科室:
为做好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现将《2024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24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24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我市中小学校进一步重视实验教学,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 号)精神,我市将在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组织开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钦州市教育局成立2024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的组织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生考试院。办公室主任由梁月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有幸、罗玲、方美婷担任,成员由各县(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市教育局各相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市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具体考试管理组织、经费管理、成绩合成等工作;现教装备科负责指导各考区学校完善考试条件、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义务教研科负责命题(含考试结果评定标准)等工作;市教育局基教科根据技能考试录取条件负责中考录取工作;市教育局安信科负责考试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本考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考点学校要把实验技能考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向考生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的意义,充分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
二、考试时间安排
全市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5月8—11日。所有考点均须在5月8日开考,不具备条件三科同时开考的,原则上先安排物理和化学(物理、化学须同时开考),再安排生物。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和教材规定必做的学生实验。主要考查实验器材准备、实验操作过程、实验现象的描述、实验数据的记录、分析及实验仪器整理等环节。每个科目选定3套试题作为考试内容,考生均通过抽签的方式从3套试题中选定其中1套进行实验技能操作考试。(考试试题随本方案下发,评分要点表于开考前3日下发。)
(二)考试方法
考前由考生抽签确定考试试题和顺序,考生按考点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实验和填写实验记录,监考评分员当场评定考生考试成绩。
每场考试时间规定为10分钟(不包括分发和回收试卷)。
四、考试对象和成绩评定
参加中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物理、化学考试对象为2024年九年级毕业学期学生,生物考试对象为2024年八年级第二学期学生。每科试题以10分制计分,考试成绩分为A(9分及以上)、B(7-8分)、C(6分)、D(6分以下)四个等次。考试结束后,由市招生考试院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等级划分,成绩以等级呈现。考试成绩达到C 等及以上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五、考区、考点、考场及监考考务人员
(一)考区设置。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设置6个考区:市直、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二)考点设置。为保证考生就近考试、安全考试,原则上当年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设置为一个考点。考点严格按照本方案附件2要求标准设置。对于不符合考试条件不能设置为考点的学校,必须向所属考区的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各考区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安排其考生到附近考点参加实验技能考试。学校在保证考生安全的前提下,统一组织接送考生参加考试。
(三)考场设置
各考点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1间作考场,考生人数较多的考点学校在具备增设考场的条件下,报经考区办公室批准可增设考场。每个考场安排18名考生。考场座位安排见附件2考场座位安排示意图。
各考点按照就近的原则,每个考场安排1间候考室,候考室应安排单人单桌并按考场内的座号安排方式候考;每个考点安排1间登分室,登分室要有独立空间,考试登分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登分所用电脑必须能登录互联网,并且连接打印机。
(四)监考和考务人员配置
1.物理、化学实验技能考试各考区内实行循环交叉监考。各考区要在考试前遴选监考评分工作人员,每个考点选派1名驻点巡考员,根据考点考场安排派出相应的物理化学监考评分员。巡考员由各考区从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遴选熟悉业务、作风正派、有责任担当的人员担任,监考评分员由各考区统一选派工作认真、熟悉业务的物理、化学专任教师担任。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考点的物理化学实验技能考试。
2.生物实验技能考试暂不实行循环交叉监考,由各考点安排本校的生物专任教师担任监考评分员,考场安排、考试流程、考务人员设置等按照物理化学实验技能考试执行。
3.每个考点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每个考场监考评分员3名,导考员1名,计时员1名,实验员1名。以上人员除了物理化学监考评分员外由各考点根据方案要求安排本校教师担任(导考员、实验员和计时员配置按每科各一个考场配备,如增加考场,人员相应增加)。每个考点安排2名登分员,实行异校混合登分,其中1人安排本校教师担任,另1人由异校教师担任。各校在派出理化监考评分员的同时,也要派出1名登分员。
六、考点准备
(一)成立领导机构
各考点要制订本考点的考试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开展考试工作。各考点负责仪器设备的准备和考场布置。要制订仪器、试剂补充计划,并及时做好仪器和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实验技能考试顺利进行。各考点的考场选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场次安排等,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县、区)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确认后,由学校提前向考生公布。
(二)环境布置
考点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在学校大门处悬挂横额或LED屏书写“2024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XX学校考点”,在明显位置张贴“候考室、考场、登分室安排示意图”、“实验技能考试考生须知”、“卫生室、卫生间位置方位图”、“监督举报电话”,在各候考室、考场、登分室、卫生室、卫生间等门口张贴或挂上醒目标志牌。
(三)考场布置
按照考场座位安排示意图布置考场。考场内每个座位上分别放上实验名称的标示牌子。根据实验的特点,在实验桌面上准备废物(废液)回收容器、抹布等用品,确保水源、电源安全畅通。考场内正前方悬挂钟表,每个考场配备黑色水性签字笔3支、胶水、毛巾、草稿纸等用具。每场开考前应按考试要求配足配齐完好的实验仪器和药品,并将本组实验仪器设备调至待考状态。
(四)仪器和器材准备
根据考试试题,器材要满足一人一组实验要求,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试题备齐备足仪器和药品。每场考试结束后,实验员应检查补充好下一场考试用的仪器、药品等材料。
(五)印制考试材料
各考点根据本校考生人数印制考试试卷及评分要点、备签等考试所需材料。同时各学校登录中考报名系统分班打印考生名册表,用于抽签(需登记考试场次、抽签号)。
(六)备签
考务人员根据公布的试题准备签,签上标明考试科目、实验试题和抽签号、考场号、考试场次,留有位置填写考生姓名和中考报名号。考生按顺序抽签,并对号入座。准备签时要保证签的数量、各签对应的实验试题与考场的布置相符。
(七)公布考试安排
各考点要根据考生中考报名序号,按照从小到大安排好考试顺序及考试场次,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七、考前培训
(一)考区培训
各考区要负责对本考区内各考点的主考、巡考员及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规程、考试职责等培训,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点培训
各考点在考试实施之前要召开考务工作会议,明确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职责,并对监考评分员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评分标准培训。巡考员、监考评分员必须到考点参加培训。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工作牌,挂牌上岗。如监考评分员负责多个考点的监考评分,至少参加第一个考点的培训。
各考点要开好考生动员会,组织考生学习《考生守则》《考生违纪行为及处理办法》中有关考试程序、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涉及考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在考务培训时均需签署“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诚信监考承诺书”,并于考试结束后交各考区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
八、考试程序
(一)考点检查。各监考评分小组提前进驻考点检查考试准备工作,包括考试区域环境、标志设置及警戒线布置情况,考场布置、考试器材准备等情况,确认考试器材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及时更换,调整器材处于待考状态。
(二)考前抽签。考前20分钟,导考员按照名册表顺序召集考生到候考室点名并抽签选定试题(必须由考生本人抽签,严禁代抽)。考生抽签后,导考员在抽签条上写上考场号、考试场次、考生姓名及报名号,并将抽签条交给考生,同时将考生抽取的考试试题抽签号记录在名册表上(缺考的必须备注)。将缺考考生登记在《缺考登记表》,交给考场内的计时员。导考员在候考室宣读《考生守则》,安排考生做好候考相关准备,维持好候考室纪律,保持安静。
(三)分发试卷。考前5分钟,导考员引导考生开始进入考场。考生凭抽签条进入考场,对号入座,监考评分员将试卷分发给考生,并指导考生填写姓名、学校、报名号等,等候计时员宣布开考才能开始动手操作和答题。
(四)监考评分。听到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动手操作。监考评分员负责考场的监考评分工作,每个考场设3名监考评分员,每个监考评分员对应监考6名考生,每个监考评分员负责监考同一实验试题的考生实验操作。监考评分员根据评分标准当场赋分,赋分后不得随意更改学生成绩,若确需更改成绩的,需由监考员和巡考员共同在涂改处签字,并备注说明原因。监考评分员除提醒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和及时制止危险性操作以外,严禁任何方面的提示,严禁将《评分要点表》交给考生阅读或填写有关栏目。
(五)考试结束。考试结束时间到计时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要立即停止考试。考生要等候监考评分员完成赋分及收完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退场。
(六)试卷回收。每一场考试结束后,监考评分员要将考生试卷和评分表回收交给计时员。计时员将试卷和评分表按考生报名顺序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分别整理,与《缺考登记表》一起送到登分室交给登分员。
(七)登分录入。登分员拿到试卷后将考生成绩录到电子表格里,每半天登分结束后,打印该半天考试成绩表,再次复核无误后,两名登分员在成绩表上签名确认,并将电子表格数据导入到中考报名系统里。
(八)密封保存。登分员在完成每两场考试登分任务后,将考生试卷、评分要点表等分别整理装订,放入试卷袋(同一个科目每两场考试资料装入同一个试卷袋),交由主考检查无误后密封,主考、登分员要在密封试卷袋上签字,期间要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全部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将试卷袋及登分员签名的考试成绩表(成绩表单独密封)送到各考区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保存半年备查。
九、免考、缓考及补考
(一)免考。
考生因先天性疾病或肢残、畸形无法完成实验技能考试的,在考前由本人提出申请,持相关证明(明显肢残的考生可凭残疾证),填写《2024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缓考(免考)申请表》,经县(区)教育局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对不能参加考试的以C等级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成绩。
(二)缓考。考生因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参加统一时间的集中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缓考申请到学校,因伤、病申请缓考的要附上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经学校审核,若情况属实同意该考生缓考,由学校加盖公章于正式考试开始前上报市(县、区)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经市(县、区)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同意,可参加一次缓考(未提交缓考申请的一律作缺考处理,不得缓考)。此类考生的缓考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次,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缓考由市、县(区)实验考试办公室安排到指定的考点进行。
(三)补考。对本次实验技能考试成绩达不到毕业水平要求的考生,由所在考点根据本方案的试题组织补考,补考成绩达到C等,即可评定为补考达到学科毕业成绩水平,但补考成绩不作为普通高中的录取依据。补考通过最后成绩均以“P”呈现。
对市外学校就读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过去年生物实验技能考试的2024年九年级第二学期学生可报名参加今年的生物实验技能考试,考试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次,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十、其他要求
(一)各考点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实验技能考试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评分员、考生的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实验技能考试程序及要求,每次实验技能考试开考前,督促实验管理员对将要使用的仪器、药品、实验室电源等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所有涉考人员要挂牌上岗,监考评分员、考务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实验技能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各考点严格执行实验技能考试信息报告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实验技能考试期间,各考点主考、副主考要在岗值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及时、有效处理,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各考区和考点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考试,市(县、区)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要组织对各考点加强督考巡视,确保考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对不按方案要求执行考试的违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对因组织和落实不力而导致考试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考区、考点要制定本考区、本考点的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方案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各考区将本考区的实验考试方案报市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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