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中职学校,区直各中职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15号)精神,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已经下达了我市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为了确保资金按时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考入区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区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二、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分类考试等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滋蕙计划应优先资助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程序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需持大学录取通知书向毕业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滋蕙计划申请表》(附件1),并与学校签署《滋蕙计划承诺书》(附件2),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领取《入学回执》(附件3)到高校报到注册后加盖高校(学生管理处)公章回寄原就读高中学校或中职学校。
(二)高中或中职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提出本期入学补助建议名单,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将审核结果在校内醒目处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4),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受助名单,填写《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及《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金报批表》(附件6),上报上一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复。
(三)学校组织学生签字确认。受助学生确认已获资助后,需在《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受助确认表》(附件7)上签字确认(必须是学生本人签字)。
(四)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报当地财政、教育部门同意后,将资助款拨付到受助学生个人银行卡并留存银行代付汇总清单。
四、其他工作
(一)加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各县(区)教育局及各高中、中职学校要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让贫困学生掌握和了解国家有关资助政策,使贫困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及时找到适合的资助途径,确保每一个贫困学子不因贫困而失学。
(二)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教基金会〔2012〕10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工作程序》(附件10)加强项目管理,认真组织落实。市直各校、区直中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申请、审核、公示、受助确认等各项工作。根据学生录取情况及时上报资助相关材料,以便及时把资助款发放到受助学生个人银行卡。各校分别于8月25日、9月5日前分两批上报滋蕙计划受助学生信息,并将《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和《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金报批表》(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本县(区)高中学生申请和资助款发放工作,具体资金发放程序参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执行。
(三)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内院校录取500元/生,省外院校录取1000元/生”的资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严禁擅自调整,同时要科学统筹管理和调配使用中央、自治区和本级资金安排的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经费,避免重复补助,优先落实滋蕙计划和自治区设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严控中央和自治区资金结余(原则上避免资金结余)。各县(区)要加强项目监管,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对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绩效目标表》(附件11)中的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确保流程合规、资金发放及时、专款专用、效益明显、社会满意度高。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注意留存各环节工作档案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和发放仪式等图片或视频)。
(四)请各县(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通知中的《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学生名单表》、《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于2022年10月10日前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县(区)、各校要认真开展2022年度滋蕙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变动表》,与情况报告、绩效自评、典型案例(灵山、浦北各2个,市直高中、中职学校各1个)于2022年11月25日前,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以上材料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原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zzzzx@163.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凤,0777-2850150。
附件: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2.滋蕙计划承诺书
3.入学回执
4.公示模板
5.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学生名单汇总表
6.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金报批表
7.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受助确认表
8.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变动表
9.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 划目录
10.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工 作程序
1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绩效目标表
12.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实施情况报告提纲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1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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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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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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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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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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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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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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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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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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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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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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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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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历 层次 |
£本科£专科 |
录取院校 位置 |
£省内£省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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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情况 |
申请类型 |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学生£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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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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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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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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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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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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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
学校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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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 | |||||||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须签名(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
滋蕙计划承诺书
钦州市 中学:
我是今年被 大学(院校)录取的(此处填写困难类型,如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决定按时赴校入学并完成大学学业。现申请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我以个人诚信承诺,如不入学则退还资助款。
申请人: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入学回执
广西钦州市 中学学生资助办:
你校考生 ,已于2022年 月 日到我校报到入学。
(院校盖章)
2021年 月 日
说明:1.学生赴校入学10日内,将此入学回执交大学院校(学生管理处)盖章后,由学生寄回原就读高中学校存档备查。
2.回执请寄:(原就读高中学校)
邮编:
地址:
学校全称:
(以上邮编地址由原就读高中学校打印好)
附件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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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滋蕙计划受助学生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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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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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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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附16《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实施细则》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的通知》精神,截至2022年x月x日,向学校提出申请2022年滋蕙计划第x批学生共 人,其中区内院校录取学生x人,资助标准500元/人;区外院校录取学生x人,资助标准1000元/人。经班主任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xxx等x位同学符合资助2022年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助条件(详细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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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公示期从2022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师生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署真实姓名)如实反映。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28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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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经审核,同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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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签字:学校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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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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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示名单只须注明姓名、原就读班级、录取院校即可。 2.“学校意见”栏学校负责人要手写签字。 | |
附件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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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滋蕙计划公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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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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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学校对第x批申请2022年滋蕙计划的xxx等x位同学的受助资格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任何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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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示无异议,同意申请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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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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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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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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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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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毕业学校名称(填全称) |
毕业学校类型 |
录取院校 |
录取院校属地 |
资助金额 |
高中资助卡号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类型 |
是否申请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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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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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填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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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毕业学校类型”填写“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二、录取院校属地填“区内”或“区外”。三、申请类型填写: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学生;其他。四、是否申请助学贷款填“是”或“否”。五、请严格按此表填报,不要擅自增加或减少。 | ||||||||||||
附件5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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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金使用报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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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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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资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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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元/人) |
资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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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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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 |
区外 |
本科 |
专科 |
区内 |
区外 |
区内 |
区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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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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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100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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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填报人:联系电话: | |||||||||||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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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受助确认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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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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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原就读班级 |
身份证号 |
录取院校 |
受助金额 |
受助学生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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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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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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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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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受助学生名单变动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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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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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毕业学校名称(填全称) |
毕业学校类型 |
录取院校 |
录取院校属地 |
资助金额 |
高中资助卡号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类型 |
新增/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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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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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填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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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毕业学校类型”填写“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二、录取院校属地填“区内”或“区外”。三、申请类型填写: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学生;其他。四、请严格按此表填报,不要擅自增加或减少。 | ||||||||||||
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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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目 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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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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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入学资助项目落实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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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入学资助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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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示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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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受助学生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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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金报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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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受助确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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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学生名单变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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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代付汇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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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受助学生申请表、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助承诺书、入学回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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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相关宣传材料及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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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示材料含公示文件及照片;2.学生申请表、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入学回执等先以个人为单位整理汇总,再按汇总表的顺序装订成册,建议保存不少于5年。 | ||
附件10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
滋蕙计划工作程序
一、资助对象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分类考试等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滋蕙计划应优先资助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考入自治区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自治区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三、资金分配及拨付
自治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并按要求审核汇总相关信息数据后,将“滋蕙计划资金分配方案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信息表”报送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根据各地上报方案直接将滋蕙计划资金拨付至市、县相关单位。
四、学生申请
凡符合相关要求的高校新生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律上报原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评审及资金发放
各地收到学生申请表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必须在本市、县(区、市)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名单不得涉及学生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市、县级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公示无异议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款。
六、材料报送
各地按时限要求及时将当年度受助学生名单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便汇总后及时将“滋蕙计划名单表”和“滋蕙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表”报送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述名单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后,因故发生名单变动的,应及时将变动情况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总结自评
各地应组织开展总结自查和绩效自评工作,各设区市于11月30日前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连同1-2个典型案例一并报送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建立项目档案备查
各地要建立滋蕙计划受资助学生档案,相关材料一律造册登记并保存3年以上备查。
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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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项目绩效目标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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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此处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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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进行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从经济上解除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中,对整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效补充,实现助学政策的无缝衔接,确保申请程序和审核过程科学合规,有效引导和带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弥补国家相关政策的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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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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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经济困难新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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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分配资金使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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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申请程序和审核过程科学合规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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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开展符合区域实际情况并实行重点倾斜 |
符合相关管理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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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材料报送准确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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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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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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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到位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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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资助经济困难新生标准合规率(省内院校500元、省外院校1000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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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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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受资助学生努力学习的信心 |
取得实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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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引导和带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助教、参与教育发展 |
取得实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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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
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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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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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重点向乡村地区、乡村学生倾斜,有效支持乡村振兴(乡村学生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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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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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有关学校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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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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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XX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实施情况报告(提纲)
一、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落实情况(资金安排、资助人数、工作程序)
二、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实施效果(受助学生、教育事业、社会效益等方面)
三、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自评指标分数、未完成指标及未完成原因)
四、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执行中发现的经验、问题及意见建议(针对项目设置的意见建议、针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意见建议)
附件:1.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绩效目标自评表
2.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受助学生典型材料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