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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20 10:56

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绩效考评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教育评估的标准、指导体系和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等有关工作。

负责人:刘春华;联系电话:2859153;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南楼A407;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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