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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转发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12 00:00

各县、区教育局,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市直各中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现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1〕6号)规定的范围。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程序

课题组撰写结题申请书、收集整理研究成果的主件和附件材料    报课题负责人单位审核同意    报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结题材料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同时报送《课题结题汇总表》到指定邮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学校申报的课题,统一报送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验收。

(二)材料要求

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21〕6号)要求。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北楼407室。联系人:凌莉莉,联系电话:0777-2812661,电子邮箱:qzghb2019@163.com。

三、其他

(一)凡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

(二)《结题申请书》、《申请·评审书》、《课题变更申请表》等可登陆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ghkt.jyt.gxzf.gov.cn。除著作外,每套鉴定材料须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无需装订成册),装入硬纸皮档案袋中,并用结题申请书的封面作为档案袋的封面。

(三)结题材料不返还,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自行留底。

(四)课题完成评审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将结果公布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上,网址:http://ghkt.jyt.gxzf.gov.cn

(五)第一次鉴定未通过者,可在下半年集中受理结题时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未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4月9

关联文件: